一、依据
《关于印发<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资助条件
受助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听力损失达到听力残疾标准,无助听器适配禁忌,有配戴助听器意愿;(2)家庭经济困难;(3)对就学、就业阶段的听力残疾人优先救助。
三、工作流程
(一)申请与审批
——申请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申请与审批表》,由基层乡镇残联和县级残联审核通过后报市残联审批,并提交贫困证明、残疾人证及相关资料。
——对审批通过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为期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确定受助人。
(二)助听器验配
——通知受助人到就近的定点验配机构接受耳模制作和助听器验配服务。
——验配结束后,定点验配机构为每位受助人建立听力服务档案,并填写《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助听器)康复项目验配登记表》,由受助人签字确认。
——定点验配机构要做好受助人的随访服务,一年内为受助人至少进行1次助听器效果评估与调试。
(三)经费管理
验配完成后,定点验配机构凭救助对象的费用明细清单,与项目执行残联结算。各地做好项目资金与设备的管理,资金不得截留、挪用。
(四)数据填报
由定点验配机构所在地残联或省残联项目办公室录入,须于次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录入,省残联项目办公室须对数据库进行审核上报。
(五)评估与验收
评估内容包括物资使用与管理、助听器验配、档案和报表、项目宣传、受助人知情满意度等。
申报地址:
联系电话:2378863 地址:荆门市象山二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