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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七彩梦行动计划——救助贫困聋儿(人工耳蜗)项目工作流程
日期:2015-04-27 15:12:09

 

一、依据
《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救助条件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的救助对象初筛条件的要求:有康复需求的1—6周岁(不满7周岁)的贫困残疾儿童,经专家组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双耳听力损失在重度聋以上,配戴助听器康复效果不佳,医学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双侧耳蜗及内听道结构正常、无蜗后病变,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家长对人工耳蜗有正确的认识和适当的期望值,家庭有能力配合并保证受助人在定点康复机构至少接受一年的康复训练。
三、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由家长带户口簿到户口或者聋儿到所在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或自行登录 “中国听障儿童康复服务网”http://www.hearingkids.org.cn/在线申报。
(二)资格审核:聋儿家庭提出申请后,应尽快将家庭户口、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耳聋时间证明(18岁以内语后聋申请者)、现所在普通幼儿园或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及成绩单(18岁以内语前聋申请者)等书面材料提交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审核。
(三)初筛安排: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根据申请者资格审核情况,统一安排申请者到定点筛查机构进行初筛检查,并对其家长进行项目培训和考核。
(四)初筛审核:省项目办将初筛结果录入“听障儿童服务网项目管理数据库”,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送专家组审核后,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结果告知监护人;未通过初筛的要告知其原因。
(五)结果公示:审核通过的名单及家庭信息在省残联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通知监护人。
(六)签署协议:初筛通过的申请家庭与选择的定点康复机构签订康复协议,复印件交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备案。
(七)复筛与手术:申请家庭选择定点医院,湖北省残疾人联合会康复处与医院确定复筛时间,通知申请者,医院对复筛结果有一票否决权;受助者监护人签署手术同意书,填写《中国残联采购产品使用登记表》,接受手术,按照定点医院的时间开机和调机。
(八)安置与康复:受助人开机2周内应安置到协议定点康复进行康复训练;定点康复机构为受助人建立《康复评估档案》,填写《救助卡》,按要求完成阶段评估,评估数据录入“听障儿童服务网项目管理数据库”。
 
    申报地点:
    联系电话:027—87363167   地址:武昌付家坡一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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