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救助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脑瘫儿童,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脑瘫儿童。
(二)年龄不超过7周岁。
(三)诊断明确、有康复训练需求、身体状况稳定的脑瘫儿童。
三、工作流程
(一)筛选资助对象。由市残联会同定点机构专业人员进行脑瘫儿童复查调查,选择诊断明确、符合救助条件的脑瘫儿童,填写《贫困脑瘫儿童复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
(二)实施系统康复。市残联将受助儿童安排到定点康复机构,机构对受助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建立康复训练档案,定期进行阶段评估,根据需要装配矫形器,培训脑瘫儿童家长。
(三)做好转衔服务。定点康复机构和当地残联重视脑瘫儿童早期康复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衔接,在持续康复训练的基础上,为达到一定能力的适龄儿童争取上学的机会,及时协调有关方面,为其入园、入学提供必要指导,使他们融入社会生活。
(四)档案数据管理。市残联会同定点康复机构,按分配任务签订《贫困脑瘫儿童康复项目定点康复训练机构目标责任书》并上报湖北省残联康复处;填写和保管《贫困脑瘫儿童复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汇总表》和项目救助卡。
(五)经费拨付管理。由市残联核拨至定点康复机构和矫形器装配机构。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救助对象康复训练、矫形器装配、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等补助。
(六)检查考核。由市残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湖北省残联康复处报送年度项目执行报告。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申报地点:
联系电话:2378863 地址:荆门市象山二路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