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2011年至2015年,国家决定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
二、救助条件
0-6岁有需求、经评估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城乡贫困残疾儿童,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残疾儿童。
三、工作流程
(一)筛选受助对象。项目地区残联按照年救助任务数,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定点服务机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进行筛查评估(重症残疾儿童要入户服务),填写《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经残联审核后将拟救助对象名单公示7天,报省辅具中心批准确定为救助对象。
(二)提供适配服务。定点服务机构向受助对象发放救助卡,并根据筛查评估情况进行假肢、矫形器装配和辅助器具适配,并开展适应性训练并做好使用指导,填写《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登记表》,并由受益残疾儿童监护人签字确认;填写年度统计汇总表,经项目地区残联审核后上报省残联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三)开展适配评估。按照《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指导手册》要求,做好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前期评估,其中假肢、矫形器要由专业医生诊断并开具处方后,再由定点辅助器具机构制作,并进行适应性训练和指导使用,以确保假肢、矫形器适合残疾儿童状况;使用过程中,要及时追踪和反馈产品使用效果及质量情况,为争取政府和社会资助提供依据。
(四)档案数据管理。项目地区残联会同定点服务机构填写和保管《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登记表》、《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年度统计汇总表》和《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项目救助卡》。
(五)经费拨付管理。由项目地区残联核拨至定点康复机构和矫形器装配机构。
(六)检查考核评估。项目地区残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上报项目执行报告。
申报地点:
联系电话:6807681 地址:荆门市团结街73号